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5日电:云南证监局24日发布对云南沃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整改措施的决定。经查,云南沃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沃森生物科技,300142.SZ)未按规定向2023年、2024年remu股东大会提交董事审议事项,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宜。 2023年度、2024年度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予以行政纠正备案针对生物科技监管档案中沃森行政更正档案的措施。证券和期货市场。沃森生物主要股东中,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第一大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类型证券投资基金为第九大股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规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个别董事进行审查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自行退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经董事会批准,解释如下:股东大会,并充分披露。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现检查对象在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对检查对象采取纠正措施。以下为原文:《关于对云南沃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的决定》云南沃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贵公司董事2023年度、2024年度薪酬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2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20名管理人员的工资不属于20名管理人员中的20名管理人员。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第29号)。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未来行政处罚决定采取行政处罚和未来监管处罚措施。完整性文件。你们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贵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在收到本决定函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提交书面纠正报告。如果您对本行政管理建议不满意,您可以在收到回复之日起 60 天内在中国提出投诉。收到本决定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的,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查、审理期间,上述行政管理措施不停止实施。云南证监局2025年12月17日
(编者:徐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