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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讯(记者刘媛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更好落实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的要求,推动形成市场报价格局、市场分配方式一致的运行特色。新一代电力能源,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提高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效率,促进电力体系建设和“双碳”目标的实现。作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新兴发电企业开始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与传统火电厂相比,新能源电站规模较小、布局分散、位置偏远、人员较少,客观上难以满足独立通道的技术和人力资源要求。”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发电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反映相关需求,希望适度放宽集中式新能源集中报价限制,更好适应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的要求。有关人士表示,在遵循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不新增经营主体的前提下,《通知》将逐步放宽集中式新发电力报价限制。发电企业,允许多个站点在同一固定地点报送报价信息,并明确集中报价要求、工作流程等要求,强化相关监控要求,强化相关监控。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提高市场效率。 《通知》明确,集中报价特指多个已完成市场登记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沟皇”大型基地等新能源)在同一固定区域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集中报价行为。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更适用于集中交易和现货电能交易,适用于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地区的中长期电能交易并正在进行结算试运行。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所在省(区、市)电力市场最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供电的除外)。为明确工作流程,《通知》建议,申请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须共同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信息应当包括项目名称、规模、报价地点、公平竞争承诺书、所属集团证明材料等。新增电能生产企业申请退出集中报价的,应当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功率t评级机构负责受理集中报价相关申请,建立集中动态报价管理清单。完成审核、公示、孵化盐等方式后,相关单位将纳入动态报价管理集中名单,并推送至电力调度机构。 “国家能源局将高度重视电力市场建设和新能源参与市场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动态修订《通知》,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电力市场政策,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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