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记者12月17日获悉,到2025年,各地围绕农村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发展活力。农村基本管理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国持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完善,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快速成长,多种经营方式融合发展,联动农民、引导农业的作用不断显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性经济组织依法经营。农村“三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三资”集体管理中的知名问题专项整治开展,重要阶段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改革完善农耕补偿均衡制度,对各类农活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定工有酬”的原则;以“保障住房、治理不良建设、盘活闲置住房”为重点,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促进保障农民基本住房权益。明确农民无房可通过租赁、共享、合作等方式依法使用合法财产,更好保护农民的土地和财产权益。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断发展。我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支持力度,政策的惠益范围和范围不断扩大;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不断完善,投融资主体更加多元化、形式更加多样、领域不断拓展。强调粮食安全“最大国家”,完善补贴、价格、保险“三大支柱”。支持农业生产“一体化”政策体系继续落实农田保肥补贴、水稻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继续提高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实施的全部范围三大主粮成本收入保险全面覆盖,农民种粮种田的积极性和地方政府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记者韩佳诺)
(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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