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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容易,换包难。手机通讯套餐价格涨易降难。一些低价实惠套餐被运营商单方面取消,现有销售条款混乱……虽然移动通信“提速降费”已经实行多年,但部分消费者想要获得满意的套餐仍面临障碍。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剩下的数据太多了,包裹远远超出了实际需要。” 12月,吉林省长春市市民黄先生发现手机里还剩20多GB流量,想明年换套餐。两年前,黄先生申请了一个手机套餐每月129元,包含30GB国内流量,以及家庭1200M宽带网络等服务。 “当时的销售人员推荐了它,说是自带家庭宽带,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现在每个月流量都剩很多,根本用不上。”黄先生说:“我没想到,如果你想换更便宜的套餐,是不能打电话给客服的。”获得包裹很容易,但改变却很难。黄先生从客服处了解到,如果想改用更低价格的套餐,就需要缴纳罚款。 “我申请套餐时,销售人员推荐了不同价格的ilang套餐,并问我买哪一款,没有提到违约金。”这个处罚让黄先生有些犹豫。在海南省海口市,市民王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您好,我想把旧的99元套餐换成您新的39元大数据套餐“先生,非常抱歉,这个39元的套餐是新用户的专属优惠,老用户暂时无法申请。”不过,我们可以给您推荐一些其他的套餐……”客服回答道。“那我可以换成什么低价套餐呢?”王先生问道,“我帮您查到,可以选择29元套餐,包含5GB普通流量,100分钟通话。”客服建议。当王先生对此表示不满,询问为什么不能申请“新用户专享”套餐时,客服给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如果如果你确实想要这个39元的套餐,我建议你考虑换张新卡来使用。也非常划算。”如果想省钱,就必须放弃使用多年的旧号码,或者直接使用一些“不划算”的旧套餐。王先生的经验并不独特。记者调查发现,与以往的“硬拒绝”不同,运营商的做法更加狡猾,用“区分新老用户”等软钉子,用昂贵的套餐“固定”老用户。 “升级套餐只需要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就可以,但降级就很难了。”海口市市民刘女士说。类似的投诉在社交平台上越来越多。此外,部分用户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情况下升级套餐,或者受到“免费手机”等活动的激励,签订了长达数年的高价合同。当他们发现问题想要改变的时候却发现他们陷入了“支付违约金”和“无法降级”的困境。探索“合同捆绑”增加用户退出成本,黄先生来到单位附近的营业厅,详细了解捆绑销售情况杭格。 “业务受理单上明确写明,有全屋光纤宽带合同套餐,共36份合同,用户承诺在产品有效期内保持在线,如果申请提前终止,则需要缴纳终止费。”店主说道。黄先生对所谓的业务受理单有一点印象:“当时让我签的,怪自己没注意,没想到里面有这么多条款,这次看了才知道。”经过黄先生询问,最终得知合同中的违约金金额为40元乘以不履约月数。看了一些相对便宜的套餐后,黄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我换套餐,每月实际支出就是套餐费加上未来一段时间的40元,而低价套餐服务和现在的129元套餐是不一样的。告诉会有违约金,我现在就不会选择,现在也不会选择。如果我不改变它,那就太可惜了。”不解的是,黄先生表示,申请套餐时,销售人员询问是否需要提高网速,并推荐了收费活动。但今天,另一位销售人员对这项活动的说法与他推荐时有所不同。 “当时的销售人员说,有三年599元促销,提高全屋网速,并赠送全屋光纤覆盖设备。 “我以为三年后设备就是我的了,所以就申请了。”黄先生回忆道。现在,经过详细咨询,黄先生被告知,这599元实际上是设备佣金,三年合同期满后必须返还。“如果我不付钱,就相当于丢失了,还要赔偿。””黄先生说。“我感觉自己被骗了。有不同的意见。之前申请的时候,明确写着赠送设备,所以就申请了。“本来是来换套餐的,没想到之前的‘过期赠送’居然是‘使用期限’,这让黄先生更加头疼。记者调查发现,‘合同捆绑’是运营商‘留住’高消费客户的惯用伎俩。”他们说要挽回老用户,免费把手机送到家里,但话费却悄然上涨99元到159元,还签了三年合同!”不,一位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她父亲的经历。当他发现问题要求取消时,运营商强行拒绝,称有老人签名和视频为证,提前解约需要高额罚款。顺带一提,另一位博主也报道称,她的母亲也在“免费手机”的诱导下申请了“全网购积分”,每月还款49.1元,为期36个月,并附有高价套餐。这类“合同机”工作往往针对的是年龄较大的群体。推销员上门推销产品时,往往只强调“免费送货”,而对高价值包裹、长期合同、合同中的洗衣责任等关键信息进行模糊或刻意隐藏。一些老年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拍视频。当他们的孩子发现电话账单异常时,为时已晚。 “我只是想把用了很久的199元套餐降价。我来了,却被告知‘我有手机’参加活动,但我没有拿到!”在海口市,一位手机用户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帖求助。 “在办理业务时,合同条款没有明确沟通并没有说明赔偿金额。这种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一位成功帮家人维权的用户在帖子下评论道,当用户签订了iband不同合约时,运营商可能会以“合约期内不可变更”为由拒绝用户的降级请求。即使合约到期,用户仍可能面临“原优惠套餐已下架,无法续订价格”等困境。 “首月第二个月大幅增长”、“充值返利需要长期上网”,声称每月流量200GB。仔细看小字,我发现大部分都是“定向流量”,甚至不属于全天可以使用的一般流量的一部分。 “有用户反映,在网上渠道上,他们可以找到“235GB 19元”、“580GB 29元”等各种高流量卡的广告,但其中不少隐藏着“文字游戏”。当用户使用超过一定限制时,网络速度将被限制在很低的水平。面对诈骗不要投诉,很多消费者维权。作为客服人员,他们经常被告知“必须等待专家的电话”,最终陷入一场漫长的拉锯战。依法审查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落实情况。它明确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还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服务。一位电信行业人士表示。记者获悉,“向上推,不向下推”是一些经营者的潜规则。绩效评估对基层营业厅和客服人员的考核与处理大额包裹数量、用户月均消费等指标挂钩。这使得他们更愿意把折扣留给新用户,同时想方设法以高价留住老用户。用户。吉林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贾志强教授表示。学校表示,消费者在申请套餐时,经营者和销售人员有义务告知、提醒,不得对优惠幅度进行虚假宣传、片面夸大或者混淆。建议消费者重点了解和确认服务费用的性质以及通讯套餐的变更或取消方式,并保存证据。如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从今年开始,工业和电信运营商已经开始行动。迷你乐队信息技术尝试针对电信服务推出了“知道你在做什么,放心使用”活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也共同承诺减少套餐数量,确保服务订阅得到用户明确同意,当用户提出更换套餐时,将“48小时内完成”。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对全省主要通信企业进行跨拨测试,要求相关企业加强培训,对发现的“应答不准确”等问题进行切实整改。从实际调查和用户反馈来看,贾志强认为解决问题需要各方不断努力,行业法规和服务标准应进一步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为消费者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框架保护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更加详细的规范性文件,对经营者的销售行为进行限制。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上述扰乱行为的日常执法和监管力度,并畅通投诉渠道,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保障。法律专家建议,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群体投诉集中的业务,例如“合约机”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另一方面,消费者应该更加小心促销信息包中的“免费”和“折扣”等词语。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以立即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通讯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服务。专家建议操作运营商将重点从“抢地盘”吸引新业务转向提高用户满意度,以透明的资费、优质的网络、真诚的服务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 isythis协调员:邱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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